擦窗机工程投标须知
擦窗机工程投标须知
1、擦窗机投标单位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以及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单位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2、招标人在确定中标单位后3日内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招标单位和中标单位具有法律效力,若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或拒绝签订合同的,招标单位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招标人应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5天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但招标单位在签订合同前如发现中标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该中标无效、不给予签订合同并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1)擦窗机中标单位与其他投标单位串通进行投标的;
(2)擦窗机单位拒绝执行招标文件的要求和其投标文件的承诺;
(3)中标单位不与发包人签订合同的或拒绝以中标价签订合同的;
(4)中标单位以他人名义进行投标的;
(5)中标单位弄虚作假取得中标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损害发包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
2024年6月13日 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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